發布時間:2018-11-30 編輯:華祺移民 點擊率:1361次
自資本投資計劃被取消之后,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成為香港吸收內地人才的優良政策。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包括以下兩套計分方式:
1、成就積分制度
申請人曾經榮獲某些榮譽和杰出貢獻,比如諾貝爾獎、奧運會獎牌、或某些具有相當大分量的獎牌和榮譽。
申請人曾經在工作或者自己的專業領域獲得不錯的口碑或者認同,得到其同行的肯定或者贊許(必須具有一個業界或者領域的相當重要分量的認可)
2、綜合積分制度
合格為80分,滿分為195分,
評分和考核的內容為:學歷、年齡或者專業技術評定、外語語種考核、工作履歷和成績、家庭關系。
綜合積分制度在2006年正式推出,立刻受到強烈反響,自2015年新政頒布到此為止,大部分通過優才計劃入港的人士都是通過綜合積分制考核的。
優才計劃的申請人在港停留時間為:2年+3年+3年,在此期間的簽證一直保持長期有效。
優才計劃的隨行家眷是配偶和子女,不包括父母
計劃不包括以下國籍的:尼泊爾、越南、阿富汗、柬埔寨、
古巴、老撾、朝鮮。